首页  >>  古诗词大全  >>  高士奇的青玉案三首 其二原文,译文以及赏析

青玉案三首 其二

晴阳媚月春花粲,差堪比、君词翰。第二泉边三径远。

青丝络马,紫烟笼袖,肯为蓬蒿恋。

子虚定有同时羡,笔露文澜惊扑面。十二碧栏游已遍。

红亭词句,翠鬟歌曲,且把清樽劝。

高士奇(1645—1704年),字澹人,号瓶庐,又号江村。浙江绍兴府余姚县樟树乡高家村(今慈溪匡堰镇高家村)人,后入籍钱塘(今浙江杭州)。高士奇早年家贫,后在詹事府做记录官。康熙十五年(1676年)升为内阁中书,领六品俸薪,住在赏赐给他的西安门内。 高士奇每日为康熙帝讲书释疑,评析书画,极得信任。官至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读学士。晚年又特授詹事府詹事、礼部侍郎。死后,被追谥文恪。他平生学识渊博,能诗文,擅书法,精考证,善鉴赏,所藏书画甚富。著有《左传纪事本末》、《春秋地名考略》、《清吟堂全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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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家山近四年,水窗风物较清妍。寒宵酒引蘧蘧蝶,倦眼花蒙薄薄烟。

成佛已甘灵运后,思归肯让季鹰先。黄金相印休夸诩,争似城南二顷田。

城市山林趣亦饶,野亭丛桂自逍遥。呼童扫叶供茶灶,对客分泉灌药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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