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开头两句列举了古代两位著名刺客高渐离、专诸的事迹;第三句赞扬了这两名刺客的豪壮义气:为了报答知遇之恩,而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末句阐明了这些壮士、也是作者自己的生死观,用司马迁的话,说明为知己而死,死得其所。全诗虽只有短短四句,但观点明确,慷慨激昂。
此诗起句“燕南壮士”,指高渐离;“吴门豪”指专诸。这里突出了他们最感人的精神力量:他们是壮士,他们有豪情。这两个词语的搭配,正好使专诸和高渐离的生命重新闪耀着奇异的光彩。这里“燕南”和“吴门”两个方位词也用得恰到好处。专诸刺杀吴王僚在吴王宫中,所以称“吴门”;而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士皆瞋目,怒发冲冠,则发生在易水送别之时,易水在燕之南界,因此称“燕南”。这两个看似不经意的词语,在广阔的背景上使壮志豪情笼罩四野,使他们的英声侠气无处不存,无处不在。
“筑中置铅鱼隐刀”句,为第一句作必要的补充与说明。他们两人的壮志豪情正是通过这两件惊天动地富于传奇色彩的大事而被历史所确认。这两句诗各以对称排比的结构相连接,重新唤起读者对这两位侠士的向往与崇敬。
“感君恩重许君命”句是全诗的主旨,是诗人要着重表达的一种信念,一个原则。诗人指出高渐离、专诸之所以置个人生死于不顾,以命相许是为了实践“士为知己者死”的人生信条。因此,这里的“恩”,不是“恩惠”,不是珍宝珠玉、车骑美女等物质的赐予,而是一种超越功利计较的“知遇之恩”,是一种对自我价值的理解和人格的尊重。这里的“许”,也不单是“报答”,更不是人身依附,而是一种自觉的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人格力量的自我完成。
最后一句“太山一掷轻鸿毛”化用太史公司马迁《报任安书》的话“人固有一死,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来表明自己的生死观,指出生命应该像“泰山”那样重,而不能像“鸿毛”那样轻。
古人不可见,循吏亦已远。试为左右容,阿墨何相反。
陵迟叔季日,毁誉俱混混。岂不贵循良,谁甘露愊悃。
岁计或有馀,背憎多朝噂。是以巧宦情,趋末不趋本。
时心日竞驰,之子气深稳。自从海邦来,怀抱终恳恳。
厌操新发硎,时出旧琨琬。开襟向澄流,须眉明淡婉。
绿水照琴书,春风动襫蓘。每痛鹰鹯语,惟求损又损。
顑颔事上官,亦未甘肥遁。携彼仁心质,时垂冰雪幰。
论文款柴扉,耽幽宿蕙畹。清谈废早衙,苦讽忘昏饭。
枳棘虽暂栖,荪蘅堪偃蹇。人每颂金锡,尔毋逊赫咺。
吴祐在胶东,冰夫从风偃。闭阁每自思,布衣终却返。
今人不古如,古意凭今挽。我畏滔汶流,恃尔为堤堰。
我思恬漠乡,恃尔能终恳。勖哉之子怀,他心独予忖。
携持共千秋,岂惟时世键。我闻密令名,非为华貌烜。
行已在清浊,所记胡矛盾。已浊清何存,去华名未晚。
文翁教可成,太丘声亦焜。谁道南宫台,不附褒德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