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玉(808~862),字文山,唐代澧州人。澧县仙眠洲有古迹“水竹居”,旧志记为“李群玉读书处”。李群玉极有诗才,他“居住沅湘,崇师屈宋”,诗写得十分好。《湖南通志·李群玉传》称其诗“诗笔妍丽,才力遒健”。关于他的生平,据《全唐诗·李群玉小传》载,早年杜牧游澧时,劝他参加科举考试,并作诗《送李群玉赴举》,.但他“一上而止”。后来,宰相裴休视察湖南,郑重邀请李群玉再作诗词。他“徒步负琴,远至辇下”,进京向皇帝奉献自己的诗歌“三百篇”。唐宣宗“遍览”其诗,称赞“所进诗歌,异常高雅”,并赐以“锦彩器物”,“授弘文馆校书郎”。三年后辞官回归故里,死后追赐进士及第。
廷前封巨梃,驿后覆寒芦,立而射之伤其颅。
颅伤淋漓血被面,非君好杀臣好谏。臣法法屡变,万死臣亦无馀憾,但愿臣言后不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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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桥欲别惜分违,把袂相看到夕晖。好向一官思报称,愿从同榜借光辉。
青青草色留人醉,片片杨花逐马飞。此景不堪频怅恋,岭民翘首望君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