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玉(808~862),字文山,唐代澧州人。澧县仙眠洲有古迹“水竹居”,旧志记为“李群玉读书处”。李群玉极有诗才,他“居住沅湘,崇师屈宋”,诗写得十分好。《湖南通志·李群玉传》称其诗“诗笔妍丽,才力遒健”。关于他的生平,据《全唐诗·李群玉小传》载,早年杜牧游澧时,劝他参加科举考试,并作诗《送李群玉赴举》,.但他“一上而止”。后来,宰相裴休视察湖南,郑重邀请李群玉再作诗词。他“徒步负琴,远至辇下”,进京向皇帝奉献自己的诗歌“三百篇”。唐宣宗“遍览”其诗,称赞“所进诗歌,异常高雅”,并赐以“锦彩器物”,“授弘文馆校书郎”。三年后辞官回归故里,死后追赐进士及第。
庾郎酝藉本仙材,适自王家池上回。杨柳风前红蜡炬,芙蓉香畔白髯腮。
便摇健笔挥诗藁,仍替衰翁倒酒罍。说与泗州倪发句,梦随淮水向东来。
烟缕城头日未斜,曾来乞食到君家。于今年代非当日,始信人间有落花。
雨后每寻黄叶寺,春残惟听白门笳。临岐无住悲鸿渐,为数庭前树上鸦。
茫茫一元化,二气乃屈伸。万物生其间,悉含天地仁。
虎狼之父子,蜂蚁之君臣。雎鸠之夫妇,鸿雁之主宾。
物且具人性,愧此蚩蚩民。谁知禽与兽,亦能出其伦。
禽中则有凤,兽中亦有麟。人而反乎此,焉用名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