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卿(709—789),字文房,汉族,宣城(今属安徽)人,唐代诗人。后迁居洛阳,河间(今属河北)为其郡望。唐玄宗天宝年间进士。肃宗至德中官监察御史,苏州长洲县尉,代宗大历中任转运使判官,知淮西、鄂岳转运留后,又被诬再贬睦州司马。因刚而犯上,两度迁谪。德宗建中年间,官终随州刺史,世称刘随州。
轻形薄质具阴阳,乏足能行乏翅翔。聚散本由冥数定,有无何著老夫忙。
一缗牵欲人人逐,四字编年代代详。昨日卖文留短陌,免教愚虏诮空囊。
美人青云端,望之不得亲。赠我一端绮,珍重同南金。
上有连理枝,间以双飞禽。裁衣以被服,报之绿绮琴。
衣以结绸缪,琴以酬知音。文采岂不贵,尚絅思自珍。
虽敝不忍弃,感子同一心。
名与诸公又不同,金疮痕在满身中。不将御盖宣恩泽,谁信将军别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