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志宁(588年-665年),字仲谧,雍州高陵(今陕西高陵)人,唐朝宰相,北周太师于谨曾孙。于志宁原为隋朝冠氏县长,后投奔唐朝,担任渭北道行军元帅府记室、天策府从事中郎,位列秦王府十八学士。后任太子左庶子、太子詹事,教导太子李承乾。他多次进谏,但李承乾不听,终至被废。唐高宗继位后,于志宁升任侍中,又任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进封燕国公。他在唐高宗废后之事中,没有表明立场,因而得罪武则天,被贬为荣州刺史,并以华州刺史之职致仕。665年(麟德二年),于志宁病逝,追赠幽州都督,谥号定。
天为闽越息风尘,借箸奇能动鬼神。二十年来劳汗马,五千里外过征轮。
义高田孟翻多议,家似韩原未是贫。忽听离歌秋色里,当杯不觉倍酸辛。
江头尽醉似泥何,管领仙姿酒醟多。烟艇两三横岸处,惜花伫立想凌波。
手编下阶除,缘步薋菉葹。贞萋尚如彼,同怀怅何之。
南云翔雁鸿,影孤魂亦悲。寂历风雨夕,谁与慰所思。
苦念姜被寒,明冥路已歧。言从古风人,寻绎鸰原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