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宪(655年―711年),字元度,宋州宁陵人,是汉景帝子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曾祖刘会,官至隋高阳郡功曹、益州绵竹令;祖刘举,唐左宗卫率府录事参军、潞州乡县令;父刘思立,考功员外郎。刘宪十五岁举进士,授阜城尉,历任武德、白水、伊阙三县尉,累进左台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侍御史、尚书工部员外郎。景龙初(公元707年),为太子詹事,兼崇文馆学士。唐睿宗景云二年正月十一日卒,年五十七。赠兖州刺史。宪著有文集三十卷,《新唐书艺文志》传于世。
繁阴过五日,积雨迷九天。衣冠亦泥涂,陵陆成深渊。
忘屦已乘橇,舍车始思船。曰余蹈沧海,良知时适然。
持长竿,摇短艇。箬笠只一个,蓑衣无两领。洞庭秋水风不吹,涵虚恰似新磨镜。
末后句,留与谢三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