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至(1022年~1076年),字几圣,杭州(今属浙江)人。仁宗庆历六年(1046年)进士,充泗州司理参军,历官浦江、东阳、元城令。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韩琦聘为主管机宜文字,后在韩幕府六年。熙宁五年(1072年),召判户部勾院、群牧判官。熙宁九年(1076年),迁祠部郎中、三司户部判官。不久卒。其子强浚明收集其遗文,编《祠部集》四十卷,曾巩为之序,已佚。清代强汝询《求益斋文集》卷八《祠部公家传》有传。
外家官拜金吾尉,平生游侠多轻利。缚客因催博进钱,当筵便杀弹筝伎。
永丰圩接永宁乡,一亩官田八斗粮。人家种田无厚薄,了得官租身即乐。
前年大水平斗门,圩底禾苗没半分。里胥告灾县官怒,至今迫租如迫魂。
有田迫租未足怪,尽将官田作民卖。富家得田贫纳租,年年旧租结新债。
旧租了,新租促,更向城中卖黄犊。一犊千文任时估,债家算息不算母。
于乎有犊可卖君莫悲,东邻卖犊兼卖儿。但愿有儿在我边,明年还得种官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