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至(1022年~1076年),字几圣,杭州(今属浙江)人。仁宗庆历六年(1046年)进士,充泗州司理参军,历官浦江、东阳、元城令。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韩琦聘为主管机宜文字,后在韩幕府六年。熙宁五年(1072年),召判户部勾院、群牧判官。熙宁九年(1076年),迁祠部郎中、三司户部判官。不久卒。其子强浚明收集其遗文,编《祠部集》四十卷,曾巩为之序,已佚。清代强汝询《求益斋文集》卷八《祠部公家传》有传。
皇帝将改元,制书诏所司。方春重民事,王政务急施。
水旱兼资贼,人气诚伤悲。万方惟正供,悉索亦已疲。
新饷五百万,剜肉疗饥羸。国计在本根,毛附先存皮。
民困必失所,拯溺焉能迟?丞相下郡国,一切蠲除之。
先是加赋意,岂不哀穷黎?水衡算金钱,桥陵方告期。
滇闽各用兵,军行粮辄随。朝廷尚恭俭,大事须藉资。
痌瘝上帝心,四海宁尽知。况复州邑吏,鞭挞到孑遗。
御史□大夫,陛下真圣慈。元元乐宽大,生息理可为。
民贫不独富,斯义古所持。流离与死亡,号呼欲向谁。
固知非得已,久大难权宜。我皇本尧舜,天听顷刻移。
谏行膏泽下,千载明良时。煌煌社稷寄,辅导良不亏。
君仁则臣直,拜手陈古辞。
诗束牛腰藏旧稿,书讹马尾辨新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