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至(1022年~1076年),字几圣,杭州(今属浙江)人。仁宗庆历六年(1046年)进士,充泗州司理参军,历官浦江、东阳、元城令。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韩琦聘为主管机宜文字,后在韩幕府六年。熙宁五年(1072年),召判户部勾院、群牧判官。熙宁九年(1076年),迁祠部郎中、三司户部判官。不久卒。其子强浚明收集其遗文,编《祠部集》四十卷,曾巩为之序,已佚。清代强汝询《求益斋文集》卷八《祠部公家传》有传。
良人赠我明月珠,永托团圞誓无违。岂期生子发未髫,竟以王事捐其躯。
妾身既作杨家妇,抚此孤儿事坚守。明月之珠深自藏,千金不落他人手。
青丝发断今复长,妾心直与珠争光。推门鬻市卒不售,死将地下还阿郎。
玉堂学士文章伯,为发幽贞播金石。千载少以曹家妻,凛凛遗风可相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