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989年10月1日-1052年6月19日),字希文。祖籍邠州,后移居苏州吴县。北宋初年政治家、文学家。范仲淹幼年丧父,母亲改嫁长山朱氏,遂更名朱说。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范仲淹苦读及第,授广德军司理参军。后历任兴化县令、秘阁校理、陈州通判、苏州知州等职,因秉公直言而屡遭贬斥。皇祐四年(1052年),改知颍州,在扶疾上任的途中逝世,年六十四。累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楚国公,谥号“文正”,世称范文正公。
刘君自是南州彦,嗜酒吟诗兴独狂。不以长鲸浮采石,却缘孤雁没蛮乡。
经纶事业谁堪拟,金石交情我最伤。料尔贤郎多少恨,独收遗骨返衡湘。
妄念同积尘,不涤积逾厚。明镜有至明,毋谓污之偶。
变极始返恒,妍至乃容丑。群阴蒙尔萌,高阳覆其蔀。
万古鲜完人,两大皆过薮。胡以七尺躯,委滥厕蹯?。
含泪题诗不敢悲,春风应见雁参差。山河异昔休轻问,梦里曾经汝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