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公许(?—1251),字季与,一字希颖,号沧州。南宋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一说叙州宣化(今四川宜宾西北)人。嘉定进士。历官著作郎、起居郎,数论劾史嵩之。后迁中书舍人,进礼部侍郎,又论劾郑清之。屡遭排挤,官终权刑部尚书。有文才,今存《沧州尘缶编》。
庞氏有烈妇。义声驰雍凉。父母家有重怨。仇人暴且强。
虽有男兄弟。志弱不能当。烈女念此痛。丹心为寸伤。
外若无意者。内潜思无方。白日入都市。怨家如平常。
匿剑藏白刃。一奋寻身僵。身首为之异处。伏尸列肆旁。
肉与土合成泥。洒血溅飞梁。猛气上干云霓。仇党失守为披攘。
一市称烈义。观者收泪并慨慷。百男何当益。不如一女良。
烈女直造县门。云父不幸遭祸殃。今仇身以分裂。虽死情益扬。
杀人当伏法。义不苟活隳旧章。县令解印绶。令我伤心不忍听。
刑部垂头塞耳。令我吏举不能成。烈著希代之绩。义立无穷之名。
夫家同受共祚。子子孙孙咸享其荣。今我作歌咏高风。激扬壮发悲且清。
鸡距泉头望抱阳,翠屏隐隐护山乡。浮尘不到閒行客,高兴宁辞醉后觞。
秀色一川松叶净,黄云万顷稻花香。诗成却愧无佳句,也问东君借锦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