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古诗词大全  >>  白居易的七年元日对酒五首 其三原文,译文以及赏析

七年元日对酒五首 其三

三杯蓝尾酒,一楪胶牙饧。除却崔常侍,无人共我争。

白居易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猜你喜欢

暖入南枝气未匀,笑含芳意待馀馨。相看绝似瑶台夜,斜掩重门认不真。

南华源道宗,玄远故不测。动与造化游,静合太和息。
放旷生死外,逍遥神明域。况乃资九丹,轻举归太极。

下第经三度,胡为又此行。本来非隐逸,未敢薄功名。

良友怜同病,高僧不世情。灯前相劝勉,切切到天明。

© Copyright 2024-2029 www.gusw.cn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1021491号-3  邮件:4614219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