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古诗词大全  >>  白居易的七年元日对酒五首 其三原文,译文以及赏析

七年元日对酒五首 其三

三杯蓝尾酒,一楪胶牙饧。除却崔常侍,无人共我争。

白居易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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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冬造化浃根荄,三白书功冻渐开。
岁事穰穰如祉福,亦随春色九天来。

翠微影冷玉峰秋,与客携壶话昔游。三径菊花香未老,一江烟浪水长流。

行登高阁鸿初到,过了重阳蝶也愁。已约渊明同酩酊,醉欹乌帽雪盈头。

每育之,自可想见屯落秋深景物。近见吴野舟诵,而涵咏不已,有当予心,故述即景,且期舟约。极目平芜,渚寒烟暝秋波远。凫莺散乱。黯黯天涯晚。蟹壮莼香,村瓮家家满。频相见。幽怀共展。翦烛巴山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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