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熙载(902年—970年8月31日),字叔言,其先为南阳(今属河南)人,后家于齐,遂为潍州北海(今山东潍坊)人。五代十国南唐时名臣、文学家。后唐同光四年(926年)进士及第。开宝三年(970年)卒,年六十九,赠右仆射、同平章事,谥文靖。韩熙载高才博学,又精音律,善书画。为文长于碑碣,颇有文名,当时求其为文章碑表者甚多。其所作制诰典雅,人称“有元和之风”,与徐铉并称“韩徐”。江左称其为“韩夫子”,时人谓之为“神仙中人”。其所撰诗文颇多。有《韩熙载集》5卷、《格言》5卷等,今皆佚。《全唐诗》存诗5首,《全唐诗外编》补收诗1首。
旌旗垓下亦堪翻,战士其如忆故园;纵向江东收烬去,应无子弟到中原。
三山星斗高贴天,三山潮汐走百川。张公平生饮中仙,襟度脱落神飘然。
三山神人不敢友,天风吹度金鳌颠。扫清案牍待明月,平铺绿水栽红莲。
公庭无人山色落,时有双燕归帘前。樵溪夜雨深一尺,城外明朝翠如织。
春归草木不可遮,黯澹已作离别色。离别兮奈何,若有人兮佩女萝。
公不顾兮山之阿,山之阿,沧海渺渺浮云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