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熙载(902年—970年8月31日),字叔言,其先为南阳(今属河南)人,后家于齐,遂为潍州北海(今山东潍坊)人。五代十国南唐时名臣、文学家。后唐同光四年(926年)进士及第。开宝三年(970年)卒,年六十九,赠右仆射、同平章事,谥文靖。韩熙载高才博学,又精音律,善书画。为文长于碑碣,颇有文名,当时求其为文章碑表者甚多。其所作制诰典雅,人称“有元和之风”,与徐铉并称“韩徐”。江左称其为“韩夫子”,时人谓之为“神仙中人”。其所撰诗文颇多。有《韩熙载集》5卷、《格言》5卷等,今皆佚。《全唐诗》存诗5首,《全唐诗外编》补收诗1首。
昔子当北徂,值予复南旋。相违踰几时,世事倏推迁。
访旧半存亡,谁能不摧颜。浮云岁暮征,馀曜御西山。
居人念川涂,行子恋乡关。平生双龙剑,乖别何时还。
志士重明德,穷达奚足叹。愿君勖令名,相期在盛年。
清尊须醉曲栏前,飞阁临秋一浩然。五岭北来峰在地,九州南尽水浮天。
将开菊蕊黄如酒,欲到松风响似泉。白首重阳唯有笑,未堪怀古问山川。
平生怀有道,引领夏峰村。尔去枌榆社,还经薜荔门。
清风留梦寐,白首课儿孙。挥手潞亭畔,绿槐晴鸟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