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熙载(902年—970年8月31日),字叔言,其先为南阳(今属河南)人,后家于齐,遂为潍州北海(今山东潍坊)人。五代十国南唐时名臣、文学家。后唐同光四年(926年)进士及第。开宝三年(970年)卒,年六十九,赠右仆射、同平章事,谥文靖。韩熙载高才博学,又精音律,善书画。为文长于碑碣,颇有文名,当时求其为文章碑表者甚多。其所作制诰典雅,人称“有元和之风”,与徐铉并称“韩徐”。江左称其为“韩夫子”,时人谓之为“神仙中人”。其所撰诗文颇多。有《韩熙载集》5卷、《格言》5卷等,今皆佚。《全唐诗》存诗5首,《全唐诗外编》补收诗1首。
佛法阐兮重玄,国江东兮纪年。翠壁立兮高碣,瞰波涛兮硉矹。
龟龙剥兮皇象书,千载一日兮传赤乌。
忆昔东班贺紫宸,和风佳气净无尘。龙墀初下觚棱日,雉扇齐开玉座春。
接武九霄曾近侍,投荒三载作流人。穷通忤合虽天理,俯仰寻思不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