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缨濯罢便投纶,忍道风云起孟津。岂有龙文成五色,犹然鹿走在三秦?
赤符奉去应非谬,黄石传来自是真。安得此身生羽翰,高抟横击待攀鳞!
张煌言(1620—1664年),字玄著,号苍水,鄞县(今浙江宁波)人,汉族,南明儒将、诗人,著名抗清英雄。崇祯时举人,官至南明兵部尚书。后被俘,遭杀害,就义前,赋《绝命诗》一首。谥号忠烈。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质朴悲壮,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有《张苍水集》行世。张煌言与岳飞、于谦并称“西湖三杰”。清国史馆为其立传,《明史》有传。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追谥忠烈,入祀忠义祠,收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
仙词选定《浅茅原》,朝贵传宣朱雀门。青摺肩衣红帕首,两行舞踏上歌垣。
公岂不聪明,嗜好乃如此。若非以私饵,是物安至止。
彼致者何人,定非端洁士。草木固为尘,丑名终未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