妾家生小住黄湓,乱挽乌云铲著裈;九月鱼腥湖上熟,自摇兰桨过前村。
张煌言(1620—1664年),字玄著,号苍水,鄞县(今浙江宁波)人,汉族,南明儒将、诗人,著名抗清英雄。崇祯时举人,官至南明兵部尚书。后被俘,遭杀害,就义前,赋《绝命诗》一首。谥号忠烈。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质朴悲壮,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有《张苍水集》行世。张煌言与岳飞、于谦并称“西湖三杰”。清国史馆为其立传,《明史》有传。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追谥忠烈,入祀忠义祠,收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
漏声微,香烬炷。夜永寂人语。瞥眼银釭,金穗垂垂吐。
忽惊一朵红鲜,游蜂寻到,又却是、飞蛾翩舞。
正无绪。细认凝笑蛾眉,为伊久延伫。护住风帘,红焰尚如许。
是他报与人知,休教落去。尽无寐,替防饥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