妾家生小住黄湓,乱挽乌云铲著裈;九月鱼腥湖上熟,自摇兰桨过前村。
张煌言(1620—1664年),字玄著,号苍水,鄞县(今浙江宁波)人,汉族,南明儒将、诗人,著名抗清英雄。崇祯时举人,官至南明兵部尚书。后被俘,遭杀害,就义前,赋《绝命诗》一首。谥号忠烈。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质朴悲壮,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有《张苍水集》行世。张煌言与岳飞、于谦并称“西湖三杰”。清国史馆为其立传,《明史》有传。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追谥忠烈,入祀忠义祠,收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
红尘无迹到山家,留待诗人大笔誇。坐石与僧谈翠竹,开樽邀客醉榴花。
鸥随钓叟孤舟远,牛载村童一笠斜。占尽神仙潇洒地,清风明月有谁遮。
如今不合江南住,江南处处多烟雨。烟雨晚霏霏,冶游人未归。
犀株防胆怯,玉箸揉蓝浥。愁似暗潮生,自生还自平。
五柳高斋,恰对着、一泓秋水。绕溪畔、檀栾婉娈,轻鸥飞起。
菜甲风前薿薿绿,豆花雨后垂垂紫。问何人、负耒学庞公,贤如此。
白藤杖,青棕履。红螺盏,乌皮儿。看豪吟痛饮,诚哉名士。
蒋径久忘宾与主,蘧年莫问非和是。但相逢、箕踞对斜晖,浮春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