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鹿何曾得鹿期,重来岂献牡丹枝;隍中蕉叶原非梦,为待仙人夹毂随。
张煌言(1620—1664年),字玄著,号苍水,鄞县(今浙江宁波)人,汉族,南明儒将、诗人,著名抗清英雄。崇祯时举人,官至南明兵部尚书。后被俘,遭杀害,就义前,赋《绝命诗》一首。谥号忠烈。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质朴悲壮,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有《张苍水集》行世。张煌言与岳飞、于谦并称“西湖三杰”。清国史馆为其立传,《明史》有传。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追谥忠烈,入祀忠义祠,收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
自移家具失连墙,不复灯前共咏觞。手里有诗怜指动,瓮边无分笑头方。
种稻南谷口,凶岁囷仓虚。晚值老农语,出口三嘻吁。
幸有高亢田,种麦给群需。有麦且免忧,无麦将焉如。
昔谓崖谷底,其俗异黄农。浪迹城府归,却爱淳朴风。
猎夫不射雁,云与兄弟同。羽毛岂知道,天理谅无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