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解芳菲节,人传上巳时;何须修禊事,蚤是弄涛儿!
张煌言(1620—1664年),字玄著,号苍水,鄞县(今浙江宁波)人,汉族,南明儒将、诗人,著名抗清英雄。崇祯时举人,官至南明兵部尚书。后被俘,遭杀害,就义前,赋《绝命诗》一首。谥号忠烈。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质朴悲壮,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有《张苍水集》行世。张煌言与岳飞、于谦并称“西湖三杰”。清国史馆为其立传,《明史》有传。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追谥忠烈,入祀忠义祠,收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
嗟予小子,胡言弗受。般淫于咏,沈湎于酒。惟我狂简,一二朋友。
亦既肆口,亦既濡首。
江店酒初熟,亭皋鹤未还。谁家一声笛,吹梦落空山。
梨云澹若烟,雪月寒于水。中有看花人,几生修到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