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适五九,复逢九月七;大厦已不支,成仁万事毕。
张煌言(1620—1664年),字玄著,号苍水,鄞县(今浙江宁波)人,汉族,南明儒将、诗人,著名抗清英雄。崇祯时举人,官至南明兵部尚书。后被俘,遭杀害,就义前,赋《绝命诗》一首。谥号忠烈。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质朴悲壮,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有《张苍水集》行世。张煌言与岳飞、于谦并称“西湖三杰”。清国史馆为其立传,《明史》有传。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追谥忠烈,入祀忠义祠,收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
大风起兮云飞扬,游子归来寻故乡。乡中父老认天子,会酒击筑歌慨慷。
载歌载舞未为央,留之十日未为长。畅然草木尚有感,满眼故旧情何当。
丈夫志已酬咸阳,壮心何用泣数行。四海一家何论沛,猛德何法守四方。
千秋万岁邈在后,魂兮不归天地荒。高台已夷烟草黄,樵童牧竖谈汉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