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宗孟(1022-1088年),字传正,阆州新井(今四川南部西南)人。仁宗皇祐五年(1053)进士(《郡斋读书志》卷一九《蒲左丞集》),调夔州观察推官。治平年间,发生了水灾和地震。蒲宗孟上书斥责朝中的大臣,后宫和宦官。神宗熙宁元年(1068)召试学士院,为馆阁校勘。六年,进集贤校理(《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六),同修起居注、知制诰,转翰林学士兼侍读。元丰六年(1083),出知汝州,加资政殿学士,徙亳、扬、杭、郓州。哲宗元祐三年(1088),御史劾在郓为政惨酷,夺职知虢州(同上书卷四二七)。
齐有高密,有沂有沐。旁有泰山,莒鲁郊关。
粤有人焉,气清神耸。立节以高,处义而重。维节维义,肇自布衣。
根本渊源,所养可知。以义为文,洪畅精微。以义持守,隐如坚城。
以义作为,动如精兵。面有正色,口无谀声。赤心可割,肝胆可倾。
以义接物,不矜不骄。以义临民,实庇汝曹。实康实济,实恺实悌。
民实宜之,实受其惠。方今天下,虽曰治安。正在所恤,民有饥寒。
公所往居,岂肯草草。戒吏侵渔,欲民温饱。言者为准,行者为表。
维恕维平,除烦去扰。狼摧其牙,虎缩其爪。父子室家,足以相保。
作此诗者,岂徒然乎。庶使其民,传告欢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