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刑部尚书。以廉吏,政绩显著著称,同时他也是文学批评家。
三年读礼辍慈闱,还逐鹓鸾旧伴飞。双阙制颁纶綍命,五陵士望斗山归。
青云接武天应近,绛帐传经愿不违。留取从行清献鹤,他年堪绣上罗衣。
马上双弦进御杯,云韶仙部后庭催。逝波一去如红叶,不信人间有鸩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