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刑部尚书。以廉吏,政绩显著著称,同时他也是文学批评家。
晚岁浑无事,端居只自如。冰霜浇块磊,日月老籧篨。
山寺留题墨,晴窗罢卷书。从今行岳路,忍复过公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