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刑部尚书。以廉吏,政绩显著著称,同时他也是文学批评家。
古人奉檄非干禄,盛世弹冠还自怜。赋政偶符文武颂,济时行拟剑书传。
陇云漠漠开晴日,江水悠悠起暮烟。遥望亲闱重回首,潮生应送五羊船。
云门是个老阇黎,衲僧巴鼻几时知。拄杖从教不得动,春来未免倒抽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