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刑部尚书。以廉吏,政绩显著著称,同时他也是文学批评家。
瞥屑复飘萧,随春态更娇。未甘从旧腊,还解避正朝。
琪树花偏早,朱楼玉易销。若教先一日,应湿紫宸朝。
青春暮月,六气和理。律应姑洗,日惟元巳。谷风散凝,微阳戒始。
春服既成,明灵降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