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刑部尚书。以廉吏,政绩显著著称,同时他也是文学批评家。
一卷琅琅读父书,趋庭曾记惜居诸。五经鼓吹依函几,十载篝灯课草庐。
拜母相传能择里,生儿敢负望充闾。每思三命铭恭语,遗训循墙尚宛如。
予虽筮仕久,治术未全谙。惟君早练达,馀绪更深湛。
剖陈壮词色,倾听似饴甘。月白风清夜,咨诹至再三。
自此易分手,擿埴每怀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