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刑部尚书。以廉吏,政绩显著著称,同时他也是文学批评家。
对周尚有六十日,举足已能三五移。世路只今巇险甚,须教步步著平夷。
十年天子为尚可。百日天子急如火。周年天子迭代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