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刑部尚书。以廉吏,政绩显著著称,同时他也是文学批评家。
□□□□□□□,□□□□□□□。□□□□□□论,不信山矾敢雁行。
野水鹤犹回,旧山云不归。不归将奈何,但恐云无依。
公是吴中老,吴人爱公好。公好不来归,泪湿江边草。
检点衣衫敝箧存,十年相与历寒温。香尘惯惹春风陌,寒杵多敲落月村。
赠友未堪酬缟带,思亲每为染啼痕。贫居赖酒消岑寂,曾典青钱向市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