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刑部尚书。以廉吏,政绩显著著称,同时他也是文学批评家。
春生秋杀乃天常,来往推迁炎与凉。晚节正当阴气塞,穷冬忽见小桃芳。
岂知卜枣能成实,僭与江梅敢并香。自愧备员调鼎鼐,不知何事谬阴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