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刑部尚书。以廉吏,政绩显著著称,同时他也是文学批评家。
乃不留斯人,以为弦酒欢。披衣朝夕旧盘桓,一樽一曲自波澜。
当年嵇阮何如此,伤心未必广陵弹。呜呼哭君兮弦酒残,咫尺城东不忍看。
几度县弧节,当年琢玉郎。徐行知礼让,幼学爱文章。
莫厌鱼同队,休随燕入堂。眉间色多喜,禁脔近东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