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刑部尚书。以廉吏,政绩显著著称,同时他也是文学批评家。
水不能清,以姑而清。姑之清兮,水之荣兮。水不能浊,以嫂而浊。
嫂之浊兮,水之辱兮。惟妇与女,水其因汝。人不知之,水则知汝。
吁嗟妇兮,畏此水之知兮。吁嗟女兮,畏此水之因兮。
若有人兮来自天,云为冠帔星为钿。九霞袂带霓辎軿,幡幢缭绕笙箫阗。
双成拥后飞琼前,绰约似是瑶池仙。玉山之南半山主,主人已去有贤姥。
冰霜之操节独苦,精诚动天天应许。有桃如斗枣如瓜,纷天仙兮以媵女。
九还七返仙家丹,坐令白发回朱颜,贤姥之寿齐南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