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刑部尚书。以廉吏,政绩显著著称,同时他也是文学批评家。
灵乌太多知,庭树久栖寄。主人闵乌灵,遗食寓仁意。
乌亦感主恩,哑哑动鸣喙。心知主厌闻,冀主早自计。
大忠易为僇,至灵乃凶类。折翅会有期,卷舌良自愧。
终当为主鸣,谁与喂羹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