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刑部尚书。以廉吏,政绩显著著称,同时他也是文学批评家。
赤县神州坐陆沈,金汤非粟祸侵寻。当官避事平生耻,视死如归社稷心。
文采是人知子重,交朋无我与君深。悲来不待山阳笛,一忆同衾泪满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