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刑部尚书。以廉吏,政绩显著著称,同时他也是文学批评家。
男儿志四方,不信别离苦。妾死化钢锄,锄断四方路。
冲泥三日仆夫僵,霂霢迟迟十里长。圆岭赪呈偶剥块,方池绿浸未分秧。
雨深云在晴非碧,潦甚泉翻沸若浆。间惜棕身清几丈,不陵绝顶但依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