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刑部尚书。以廉吏,政绩显著著称,同时他也是文学批评家。
粗才濩落与时乖,湖海幽居一竹斋。月径清游疑不夜,风窗高趣到无怀。
身閒有分白莲社,地禁无心红药阶。只待匡庐官秩满,一章程奏乞残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