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刑部尚书。以廉吏,政绩显著著称,同时他也是文学批评家。
灯火夜阑珊,故人相对。忘尽南窗引书睡。情谈亹亹,时带少年风味。
门前霜月炯、停情辔。
湖海相望,金兰交契。白发中年能几会。明朝赵北,又是摇摇风旆。
一杯还到手、休辞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