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刑部尚书。以廉吏,政绩显著著称,同时他也是文学批评家。
可怪灯花不省。却把兰膏光凝。重新剔去旧灯花,照出双单影。
绛蜡已心灰,独向银缸等。待翻针帖认红丝,泪落鸳鸯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