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刑部尚书。以廉吏,政绩显著著称,同时他也是文学批评家。
村饮夜归来,健倒三四五。摩挲青莓苔,莫瞋惊著汝。
白龙改常服,偶被豫且制。
谁使尔为鱼,徒劳诉天帝。
作书报鲸鲵,勿恃风涛势。
涛落归泥沙,翻遭蝼蚁噬。
万乘慎出入,柏人以为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