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刑部尚书。以廉吏,政绩显著著称,同时他也是文学批评家。
乱后思名将,当年拔帜回。民新花县治,山旧竹王开。
望岁移星使,巡邮认劫灰。一尊供法酒,真自贼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