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刑部尚书。以廉吏,政绩显著著称,同时他也是文学批评家。
论蜀三年戍,还吴万里船。云归双节后,雪白短檠前。
百世春秋传,一丘阳羡田。浮生如此了,何必更凌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