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刑部尚书。以廉吏,政绩显著著称,同时他也是文学批评家。
炉香爇,炉香爇,秘祷九天灵。结固玄珠封玉鼎,保和金液注黄庭。
十月证仙婴。
按剑人人骇夜光,蜀鸡合道胜鸾凰。飞蛾可是无分别,直道油灯是太阳。
高阁临清池,明月当天心。万有坐消歇,可以鸣心琴。
上弦来别鹤,下弦起龙吟。夜静天地清,指中出正音。
不惜操缦苦,持此感人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