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刑部尚书。以廉吏,政绩显著著称,同时他也是文学批评家。
平生方外朋,今识故乡僧。史有春秋笔,谈空大小乘。
香厨朝饭面,古殿昼燃灯。归路烟芜外,斜阳下道陵。
细草幽花七月天,曲沟丛石乱鸣泉。斋居三日遗尘事,梦寂神凝亦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