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刘(1175-1245),字公甫,号梅亭,崇仁白沙(今江西省崇仁县张坊乡沙洲村附近)人。南宋后期骈文作家。自幼聪明好学,喜作骈文诗词。嘉定元年(1208)中进士(明弘治《抚州府志》卷一八),初任宁乡县(今湖南宁乡)主簿。曹彦约为湖广总领时,留为幕僚。董居谊出任四川制置使时曾为属僚。先后在四川荣、眉两州任知州,后担任西南一带的漕运使,统领成都等诸路军马,以御使大夫之职负责四川(含云、贵)的军、政事务,掌八印于一身。后迁两浙运干,历任礼部郎官兼崇政殿说书、起居舍人、吏部侍郎、中书舍人兼直院,宝章阁待制等职。他治事果断,措施得当,僚佐无不叹服。
清晨自扫落花厅,小瓮亲篘竹叶青。簪盍同时过陋巷,胪传相与记彤庭。
阶翻红药曾重见,敕赐朱樱亦屡经。老去飘零无此梦,诗来吟咏有馀馨。
夫妇君臣,人之大伦。妇之从夫,犹臣于君。一有急难,均为死节。
庶几大义,不愧臣妾。卓卓贤周,义不忘刘。濒危绐贼,窜身中流。
中流陨命,不但已已。容服整然,死如不死。七日浮尸,溯流而还。
夫故身同,面夫昔颜。以义捐躯,孰不震骇。坟祠像设,孰忍迁改。
几经兵燹,忽焉就荒。有贤诸孙,嘅念弗忘。既修其祠,复饰其像。
澜海之壖,桂圃之上。纂志标题,经两翰林。我言奚似,纪还于今。
薄俗何人,逆臣悖妇。闻风革心,凛然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