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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发邺都桥,暮济白马津。
逍遥河堤上,左右望我军。
连舫逾万艘,带甲千万人。
率彼东南路,将定一举勋。
筹策运帷幄,一由我圣君。
恨我无时谋,譬诸具官臣。
鞠躬中坚内,微画无所陈。
许历为完士,一言犹败秦。
我有素餐责,诚愧伐檀人。
虽无铅刀用,庶几奋薄身。
  屈平疾王听之不聪也,谗谄之蔽明也,邪曲之害公也,方正之不容也,故忧愁幽思而作《离骚》。“离骚”者,犹离忧也。夫天者,人之始也;父母者,人之本也。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也。屈平正道直行,竭忠尽智,以事其君,谗人间之,可谓穷矣。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若《离骚》者,可谓兼之矣。上称帝喾,下道齐桓,中述汤、武,以刺世事。明道德之广崇,治乱之条贯,靡不毕见。其文约,其辞微,其志洁,其行廉。其称文小而其指极大,举类迩而见义远。其志洁,故其称物芳;其行廉,故死而不容。自疏濯淖污泥之中,蝉蜕于浊秽,以浮游尘埃之外,不获世之滋垢,皭然泥而不滓者也。推此志也,虽与日月争光可也。

五岁优游同过日,一朝消散似浮云。

琴诗酒伴皆抛我,雪月花时最忆君。

几度听鸡歌白日,亦曾骑马咏红裙。

吴娘暮雨萧萧曲,自别江南更不闻。

霜天秋晓,正紫塞故垒,黄云衰草。汉马嘶风,边鸿叫月,陇上铁衣寒早。剑歌骑曲悲壮,尽道君恩须报。塞垣乐,尽櫜鞬锦领,山西年少。
谈笑。刁斗静,烽火一把,时送平安耗。圣主忧边,威怀遐远,骄虏尚宽天讨。岁华向晚愁思,谁念玉关人老?太平也,且欢娱,莫惜金樽频倒。
日光斜照集灵台,红树花迎晓露开。
昨夜上皇新授箓,太真含笑入帘来。

  至和元年秋,蜀人传言有寇至,边军夜呼,野无居人,谣言流闻,京师震惊。方命择帅,天子曰:“毋养乱,毋助变。众言朋兴,朕志自定。外乱不作,变且中起,不可以文令,又不可以武竞,惟朕一二大吏。孰为能处兹文武之间,其命往抚朕师?”乃推曰:张公方平其人。天子曰:“然。”公以亲辞,不可,遂行。

  冬十一月至蜀,至之日,归屯军,撤守备,使谓郡县:“寇来在吾,无尔劳苦。”明年正月朔旦,蜀人相庆如他日,遂以无事。又明年正月,相告留公像于净众寺,公不能禁。

  眉阳苏洵言于众曰:“未乱,易治也;既乱,易治也;有乱之萌,无乱之形,是谓将乱,将乱难治,不可以有乱急,亦不可以无乱弛。惟是元年之秋,如器之欹,未坠于地。惟尔张公,安坐于其旁,颜色不变,徐起而正之。既正,油然而退,无矜容。为天子牧小民不倦,惟尔张公。尔繄以生,惟尔父母。且公尝为我言‘民无常性,惟上所待。人皆曰蜀人多变,于是待之以待盗贼之意,而绳之以绳盗贼之法。重足屏息之民,而以斧令。于是民始忍以其父母妻子之所仰赖之身,而弃之于盗贼,故每每大乱。夫约之以礼,驱之以法,惟蜀人为易。至于急之而生变,虽齐、鲁亦然。吾以齐、鲁待蜀人,而蜀人亦自以齐、鲁之人待其身。若夫肆意于法律之外,以威劫齐民,吾不忍为也。’呜呼!爱蜀人之深,待蜀人之厚,自公而前,吾未始见也。”皆再拜稽首曰:“然。”

  苏洵又曰:“公之恩在尔心,尔死在尔子孙,其功业在史官,无以像为也。且公意不欲,如何?”皆曰:“公则何事于斯?虽然,于我心有不释焉。今夫平居闻一善,必问其人之姓名与其乡里之所在,以至于其长短大小美恶之状,甚者或诘其平生所嗜好,以想见其为人。而史官亦书之于其传,意使天下之人,思之于心,则存之于目;存之于目,故其思之于心也固。由此观之,像亦不为无助。”苏洵无以诘,遂为之记。

  公,南京人,为人慷慨有大节,以度量雄天下。天下有大事,公可属。系之以诗曰:天子在祚,岁在甲午。西人传言,有寇在垣。庭有武臣,谋夫如云。天子曰嘻,命我张公。公来自东,旗纛舒舒。西人聚观,于巷于涂。谓公暨暨,公来于于。公谓西人“安尔室家,无敢或讹。讹言不祥,往即尔常。春而条桑,秋尔涤场。”西人稽首,公我父兄。公在西囿,草木骈骈。公宴其僚,伐鼓渊渊。西人来观,祝公万年。有女娟娟,闺闼闲闲。有童哇哇,亦既能言。昔公未来,期汝弃捐。禾麻芃芃,仓庾崇崇。嗟我妇子,乐此岁丰。公在朝廷,天子股肱。天子曰归,公敢不承?作堂严严,有庑有庭。公像在中,朝服冠缨。西人相告,无敢逸荒。公归京师,公像在堂。

罗袖动香香不已,红蕖袅袅秋烟里。
轻云岭上乍摇风,嫩柳池边初拂水。
  齐景公好弋,使烛邹主鸟而亡之。公怒,诏吏欲杀之。晏子曰: “烛邹有罪三,请数之以其罪杀之。”公曰:“可。”于是召而数之公前,曰:“烛邹,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是罪二也;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而轻士 ,是罪三也。数烛邹罪已毕,请杀之 。”公曰:“勿杀!寡人闻命矣。”
江头女儿双髻丫,常随阿母供桑麻。
当户夜织声咿哑,地炉豆秸煎土茶。
长成嫁与东西家,柴门相对不上车。
青裙竹笥何所嗟,插髻烨烨牵牛花。
城中妖姝脸如霞,争嫁官人慕高华。
青骊一出天之涯,年年伤春抱琵琶。

  定王使单襄公聘于宋。遂假道于陈,以聘于楚。火朝觌矣,道茀不可行也。侯不在疆,司空不视涂,泽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积,场功未毕,道无列树,垦田若艺,膳宰不置饩,司里不授馆,国无寄寓,县无旅舍。民将筑台于夏氏。及陈,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南冠以如夏氏,留宾不见。

  单子归,告王曰:“陈侯不有大咎,国必亡。”王曰:“何故?”对曰:“夫辰角见而雨毕,天根见而水涸,本见而草木节解,驷见而陨霜,火见而清风戒寒。故《先王之教》曰:‘雨毕而除道,水涸而成梁,草木节解而备藏,陨霜而冬裘具,清风至而修城郭宫室。’故《夏令》曰:‘九月除道,十月成梁。’其时儆曰:“收而场功,待而畚梮,营室之中,土功其始,火之初见,期于司里。’此先王所以不用财贿,而广施德于天下者也。今陈国火朝觌矣,而道路若塞,野场若弃,泽不陂障,川无舟梁,是废先王之教也。”

  “《周制》有之曰:‘列树以表道,立鄙食以守路,国有郊牧,疆有寓望,薮有圃草,囿有林池,所以御灾也,其余无非谷土,民无悬耜,野无奥草。不夺民时,不蔑民功。有优无匮,有逸无罢。国有班事,县有序民。’今陈国道路不可知,田在草间,功成而不收,民罢于逸乐,是弃先王之法制也。

  “周之《秩官》有之曰:‘敌国宾至,关尹以告,行理以节逆之,候人为导,卿出郊劳,门尹除门,宗祝执祀,司里授馆,司徒具徒,司空视途,司寇诘奸,虞人入材,甸人积薪,火师监燎,水师监濯,膳宰致饔,廪人献饩,司马陈刍,工人展车,百官以物至,宾入如归。是故小大莫不怀爱。其贵国之宾至,则以班加一等,益虔。至于王吏,则皆官正莅事,上卿监之。若王巡守,则君亲监之。’今虽朝也不才,有分族于周,承王命以为过宾于陈,而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

  “《先王之令》有之曰:‘天道赏善而罚淫,故凡我造国,无从非彝,无即慆淫,各守尔典,以承天休。’今陈侯不念胤续之常,弃其伉俪妃嫔,而帅其卿佐以淫于夏氏,不亦渎姓矣乎?陈,我大姬之后也。弃衮冕而南冠以出,不亦简彝乎?是又犯先王之令也。

  “昔先王之教,懋帅其德也,犹恐殒越。若废其教而弃其制,蔑其官而犯其令,将何以守国?居大国之闲,而无此四者,其能久乎?”

  六年,单子如楚。八年,陈侯杀于夏氏。九年,楚子入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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