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时行(1100—1163)宋代状元。字当可,号缙云,祖籍浙江诸暨(诸暨紫岩乡祝家坞人),出生地见下籍贯考略。宋徽宗宣和六年恩科状元,历官奉节尉、江原县丞、左朝奉议郎等,后因力主抗金被贬,于重庆结庐授课,坐废十七年后方重新起用,官至成都府路提刑,逝世于四川雅安。著有《缙云文集》43卷,《易伦》2卷。
堂成土木极精华,壮观先生处士家。只恐三贤还一笑,不留隙地种梅花。
吾弟少年时,吾亲笃爱汝。一自远别离,共谁团圞语。
滔滔尘市里,之子自悠然。能著几两屐,权牵岸上船。
删诗四始外,颂酒七贤前。被酒行吟者,谁知是列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