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时行(1100—1163)宋代状元。字当可,号缙云,祖籍浙江诸暨(诸暨紫岩乡祝家坞人),出生地见下籍贯考略。宋徽宗宣和六年恩科状元,历官奉节尉、江原县丞、左朝奉议郎等,后因力主抗金被贬,于重庆结庐授课,坐废十七年后方重新起用,官至成都府路提刑,逝世于四川雅安。著有《缙云文集》43卷,《易伦》2卷。
太平书巳上承明,那得兹山独擅名。且托云霞封白社,还将霖雨慰苍生。
一年复一年,务在且迁延。皮皱缘肉减,发白髓枯乾。
毛孔通风过,骨消椽梠宽。水微不耐热,火少不耐寒。
幻身如聚沫,四大亦非坚。更被痴狼使,无明晓夜煎。
惟知念水草,心神被物缠。云何不忏悔,便道舍财钱。
外头遮曲语,望得免前愆。地狱应无事,准拟得生天。
世间有这属,冥道不如然。除非不作业,当拔罪根源。
根空尘不实,内外绝因缘。积罪如山岳,慧火一时燃。
须臾变灰烬,永劫更无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