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芾(1104—1183),字明可,号湖山居士,浙江台州府人(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人。绍兴二年(1132)进士,官秘书正字,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后任监察御史,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励精图治。
维扬服制擅江南,小阁炉烟沈水含。私买琼花新样锦,自修水递进黄柑。
北人生而不识菱者,仕于南方,席上啖菱,并壳入口。或曰:“食菱须去壳。”其人自护所短,曰:“我非不知,并壳者,欲以去热也。”问者曰:“北土亦有此物否?”答曰:“前山后山,何地不有?”
夫菱生于水而非土产,此坐强不知以为知也。
旭旦烟云卷,烈景入东轩。倾光望转蕙,斜日照西垣。
既卷蕉梧叶,复倾葵藿根。重簟无冷气,挟石似怀温。
霢霂类珠缀,喘吓状雷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