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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园

好闲早成性,果此谐宿诺。今日漆园游,还同庄叟乐。
裴迪
  裴迪(716-?),唐代诗人,河东(今山西)人。官蜀州刺史及尚书省郎。其一生以诗文见称,是盛唐著名的山水田园诗人之一。与大诗人王维、杜甫关系密切。早年与“诗佛”王维过从甚密,晚年居辋川、终南山,两人来往更为频繁,故其诗多是与王维的唱和应酬之作。“寒山转苍翠,秋水日潺谖。倚仗柴门外,临风听暮蝉。渡头余落日,墟里上孤烟。复值接舆醉,狂歌五柳前。”这首号称“诗中有画”的诗篇就是闲居辋川时裴迪答赠王维的。受王维的影响,裴迪的诗大多为五绝,描写的也常是幽寂的景色,大抵和王维山水诗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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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失计为卑吏,三年滞楚乡。不能随世俗,应是昧行藏。
白璧空无玷,黄沙只自伤。暮天乡思乱,晓镜鬓毛苍。
灰管移新律,穷阴变一阳。岁时人共换,幽愤日先长。
拙宦惭知己,无媒悔自强。迍邅羞薄命,恩惠费馀光。
众口诚难称,长川却易防。鱼竿今尚在,行此掉沧浪。
数声乌鹊。院宇寒萧索。杨柳梢头秋过却。无叶可供风落。
可人犹有芙蕖。向人冷澹妆梳。云外征鸿过尽,夕阳依旧平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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