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佶,生卒年不详。唐代诗人。字幼正、闰州延陵(今江苏省丹阳市)人。历任秘书监、刑部侍郎、谏议大夫、御史中丞,居官严正,所至有声。因疾辞官,卒于故里。封丹阳郡公。天宝六年及进士第。累官谏议大夫,坐善元载贬岭南。刘晏奏起为汴东两税使。晏罢,以佶充诸道盐铁轻货钱物使。迁刑部侍郎,改秘书监,封丹阳郡公,居官谨确,所在有声。
佶天才赡逸,气宇清深,心醉古经,神和《大雅》,诗家老斫(音卓,指技艺精湛、经验丰富)。与刘长卿、窦叔向诸公皆莫逆之爱,晚岁沾风痹之疾,辞宠乐高,不及荣利。
元和二年秋,我年三十七。长庆二年秋,我年五十一。
中间十四年,六年居谴黜。穷通年荣悴,委运随外物。
遂师庐山远,重吊湘江屈。夜听竹枝愁,秋看滟堆没。
近辞巴郡印,又秉纶闱笔。晚遇何足言,白发映朱绂。
销沈昔意气,改换旧容质。独有曲江秋,风烟如往日。
自剥青苔自扫尘,仙经沈缕对幽人。不须更画维摩诘,恰有梅花为写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