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方之,排行十一,濮州濮阳(今河南濮阳)人。宪宗元和五年(810)任侍御史,与元稹为友。又任主客员外郎、郎中。文宗大和七年(833),自同州刺史为江西观察使。开成元年(836)入为秘书监。次年贬为蔡州别驾,改流端州。开成间与刘禹锡、白居易有诗歌唱酬。生平见《新唐书》本传。《全唐诗》存诗1首。另《白氏长庆集》引其诗3句,《全唐诗续拾》据之收入。
管弦聒耳酒扶头,月上南楼宴未休。添得几篇诗吊古,延平祠畔作中秋。
柏梁新营建章起,武帝雄心殊未已。金楹玉磶千万重,骀荡春光侔太紫。
海东鞭石血横流,燕雀徜徉彩云里。君不见天庖椎牛犒大匠,荷锸丁夫谁馈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