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弘靖(760—824)字元理,唐代大臣,书法家,中书令张嘉贞之孙,尚书左仆射张延赏之子。画家张彦远祖父。以荫为河南参军。元和(806至820年)中拜刑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封高平县侯,出为河东卢龙节度使,迁太子少师。工书法。幼学元常(锺繇)。自镇蒲陕,迹类子敬(王献之),及处台司,乃同逸少(王羲之)。书体三变,为时所称。元和六年(811年)裴琯所撰唐魏博田绪遗爱碑,为其正书。
人之所甚患,饥渴与寒暑。粗免则已矣,过计安用许。
自奉非其分,三彭将嫉汝。寓形天壤间,大抵皆逆旅。
但能饱菜根,何地不可处。堂堂七尺躯,切勿效儿女。
韦以治狷急,弦以厉迟迂。救偏虽异策,命意非殊途。
我欲双佩之,客见皆胡卢。揖客前致词,刚柔量时需。
含瓦既惊戆,模棱仍笑懦。老聃语自佳,子产论非诬。
断事拟镆铘,待物侔醍醐。欲求水火济,讵惜熊鱼俱。
缅维昔贤轨,揭之斋坐隅。庶几能寡过,尝此勖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