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朴(1063-1127)字先之,虔州兴国迳口(今江西省兴国县埠头乡凤冈村)人。生于宋仁宗嘉祐八年,卒于高宗建炎元年,年六十五岁绍圣元年,(公元一〇九四年)登进士第。移西京国子监教授。程颐独器许之。移虔州教授,以尝言隆佑太后不当废处瑶华宫,忌者欲挤之死,朴泰然无惧色。徽宗即位,召对,言甚切直。蔡京恶之,复以为虔州教授;又罢为四会令。钦宗在东宫,闻其名;及即位,除著作郎,半岁凡五迁。高宗初,除秘书监,未至卒。追赠为宝文阁待制。朴著有《章贡集》二十卷,《宋史本传》及丰清敏遗事并传于世。
种木计十年,种花计一岁。取适耳目前,亦贵使其继。
朝来买花苗,红紫杂琐细。僮仆争艺之,顷刻一庭砌。
诘旦掇新华,良亦盛佳丽。顾予独永怀,秋风会时至。
何不多种菊,以为晚节计。
几年挟策谒天关,闽峤燕台数往还。奇士曾闻倾北海,斯人何意老东山。
一棺盖后犹遭谤,万事生前只强颜。凤羽未成螭驭邈,永留诗卷在人间。
无名氏,一女郎。殉国难,骨尚香。亭五里,诗两行。拟配飨,露筋旁。
彼女子,知纲常。